全国统一热线:0354-3269886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关于开展2019年度“晋中工匠”遴选 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年07月15日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晋中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2017〕22号)精神,根据《中共晋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晋中市百名优秀本土实用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组通字[2019]34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晋中市百名优秀本土实用人才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市组函字[2019]1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晋中工匠”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期限

2019年度全市计划遴选“晋中工匠”15名左右。原则上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市直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在晋中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生产、技术、设计、研发等工作,并仍在技术、技能岗位上的在职职工,重点聚焦在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食品、现代煤化工、玻璃器皿、玛钢铸造、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职工群体(已入选“三晋英才”支持计划、三晋技术能手、市委联系专家等项目的人才不参加遴选)。

(二)遴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规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长期奋战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一线;

4.具有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协作共进、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5.在职在岗,长期工作在技术技能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或同等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能够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绝活,技术技能水平在市内本职业(工种)中处于领先水平。

②跟踪本行业技术前沿,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工艺难题,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

③具有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能够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活动;能够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具有技术管理能力。

④自主创新能力强,善于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申报人以近5年的业绩、成果、贡献和荣誉为主要申报条件。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也可结合各自领域实际,在上述条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具体条件,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导向。既要选出能工巧匠,更要注重选出能引领、能辐射、能带动本地本行业乃至全市产业机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改造,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才。

三、遴选程序

“晋中工匠”人选采取直接认定、专家评审、行业推荐、人才自荐等多种方式确定。具体遴选程序为:

1.安排部署。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抓好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发动,运用多种形式,精心安排部署,组织本地本行业领域内人才开展申报工作。

2.自愿申报。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在本地本行业领域内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申报人申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①申报表(见附件1);②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标题格式2号小标宋体字,正文3号仿宋字);③主要技能、技术成果和业绩贡献材料,获奖情况、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相关证书扫描件)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3.组织推荐。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料审查、考察核实,根据其实际能力、技术水平、业绩贡献以及辐射带动等方面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征求同级政法、卫健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属于经营大户、创办企业的人选还应征求当地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意见),经单位党组(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连同电子版)。

4.拟定人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申报推荐情况进行汇总,依据遴选条件和名额,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择优排序,采取直接认定、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方式,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择优拟定人选名单。

5.社会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定人选名单在本级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或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6.批准公布。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

四、支持措施

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颁给入选人才“晋中工匠”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优先推荐入选人才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参评国家、省、市相关人才奖项。特别优秀的入选人才,纳入“三晋英才”支持计划予以支持。

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专题片、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对“晋中工匠”入选人才及其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注重发挥入选人才的引领示范和传帮带作用,树典型,立榜样,在全市积极营造尊才爱才重才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报送时间

开展“晋中工匠”遴选推荐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三晋英才”支持计划,加强本土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推荐人选和相关申报材料务于2019年7月3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任军  刘时宇   

联系电话:3075607

联系地址:晋中市龙湖大街141号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子邮箱:jzrlzypxk@163.com

附件:1.2019年度“晋中工匠”申报表

2.2019年度“晋中工匠”候选人汇总表

3.2019年度“晋中工匠”征求意见表

4.晋中市百名优秀本土实用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