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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五: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018年12月04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

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良好环境是重要基础。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企业发展健康生态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要树立鲜明导向,加强沟通协调,弘扬企业家精神,坚持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心全意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特邀请相关厅局、专家、企业负责人就“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这一主题进行解读。

建立专门渠道 倾听中小企业意见建议

解读人:李东洪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

  在中小企业行政管理实际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职能部门不了解中小企业的实际问题,中小企业遇到问题不知道向谁反映的现象。虽然目前我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都通过不同信息载体公布联系方式,受理中小企业信息反馈,但是中小企业普遍反映,有必要建立统一的官方渠道,畅通中小企业与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便利中小企业对政府相关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中小企业在有关政策制定过程中实现知情权和参与权。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作出专门规定,第七章《服务措施》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跨部门的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汇集涉及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无偿服务。”第八章《权益保护》第五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专门渠道,听取中小企业对政府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改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应当公布联系方式,受理中小企业的投诉、举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调查、处理。”

  按照上述规定,省委、省政府在《意见》中提出“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为此,下一步,各级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将建立专门渠道,在制定有关政策过程中和评价政策执行效果等各方面听取中小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降低中小企业反映意见的成本,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已在官网设立专题专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这个省级专业平台中建立了相应内容,并设立96502专线电话,为企业提供相应服务。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上述渠道了解政策,反映诉求。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解读人:李剑英

(省工商联副主席)

  亲清政商关系是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体现,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重要内容,从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树立鲜明导向方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提出5个“大力倡导”,为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提供了遵循,明确了方向。加强沟通协调方面,提出建立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联系等3项制度和机制。提出“探索党政机关干部在民营企业挂职锻炼”,属于创新型政策。在弘扬企业家精神方面,提出营造崇尚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发展的社会氛围等措施。其中对获得全国500强的民营企业,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也属于创新型政策。

  工商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应积极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出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办法,推动政商关系“清”上更“亲”。

  一是深入开展民营经济大调研。通过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完善干部分片联系帮扶民企制度,关心企业发展,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通过开展培训、政策解读、印发政策手册等宣传政策,送政策举措进企业、园区和商会,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是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今年工商联先后与省国资委、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举行了政企沟通对接会,收到了积极的效果。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合作联动,通过定期沟通机制、政企直通车、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等形式,加强沟通协商,反映企业诉求,推进问题解决。

  三是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我省第四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制定优秀企业奖励办法,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释放社会创新活力

解读人:张宝建

(山西财经大学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对于如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意见》树立了鲜明导向,实质上是“主从”关系的变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市场地位的变化必然带来权力和市场关系的深刻调整,一方面将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矫正权力发挥作用的方式;另一方面,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保障效率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权力对市场的职能将从资源配置转变为营商环境的打造。

  《意见》指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参政议政职能,有助于繁荣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当前,打造亲清政商关系,需要按照现代化市场经济要求,保证市场主体间的正常交易。无标准,不市场,新型政商关系加快构建适应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化体系,有助于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守门人”的角色,发挥好“看得见的手”在处理市场失灵问题方面的作用。同时,《意见》明确了服务理念,新型政商关系还要求职能部门做好“服务员”的角色,充分利用“看不见的手”的市场规律,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新时期的政商关系需要重新审视政商互动过程“过远”或“过近”的弊端,《意见》指出的沟通协调会制度和直通车制度为政商良性互动提供了顶层设计思路,充分利用当前信息技术,消除信息孤岛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助于互动平台打造。此外,《意见》指出要弘扬企业家精神,也就是要形成全社会尊重民营企业、尊重民营企业家的氛围,未来政商关系的持续改进,需要有机地将政务服务和民营企业发展构建起循环机制,形成有效的执政考评依据,最终实现政务服务获得感与民营企业获得感共生共荣的发展格局。《意见》的落地需要视问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以新型政商关系构建为契机,释放社会创新活力。

以诚相待坦荡无私 坚定信心办好企业

解读人:昝宝石

(山西晋商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专门拿出一个章节进一步阐释如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厘清了规矩、指明了路径。树立鲜明导向,走出“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的怪圈,为想做事、敢担当的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卸包袱、鼓干劲”。意见明确倡导领导干部担当作为、靠前服务,要真心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鼓励民营企业家讲正气、走正道,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企业家都应该借助这样的浩荡东风,扎下身子,不忘初心,守住公心,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资源型经济转型贡献力量。

  通过建立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联系制度、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探索党政机关干部在民营企业挂职锻炼等制度设计,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明确了实现路径和具体方法。“亲不逾矩、清不疏远”,通过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或机关干部到民营企业挂职的方式,为广大民营企业家搭建起与政府相关机构顺畅沟通的桥梁,也能及时地将政策落地情况和实施效果迅速反馈。这样接地气、有活力的制度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大创举。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晋商精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两个健康”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达到的目的。此次,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对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进入山西民营企业100强的,在各类评选表彰中优先考虑。”可以说,对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重视程度、扶持力度、前所未有;是真心实意把我们当“自己人”看待!省委、省政府以诚相待、坦荡无私,我们民营企业家更要坚定信心、把企业办好、把社会责任扛起来。